重慶消防工程是指消防組織各部門及各層級之間相互關系的總和,重慶消防工程是消防組織實體的具體體現。包括:
①公安部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,即公安部消防局、公安消防局、總隊、支隊、局、分局、科、大隊;
②軍事設施,礦井地下部分、核電廠的主管單位;
③森林、草原防火指揮部或行政主管部門;
④負責鐵路、民航、交通消防工作的鐵路、民航、交通專業公安機關建設的消防機構:
⑤公安消防隊為主體,專職消防隊為協同,志愿消防隊、群眾義務消防隊為補充的多種形式消防組織滅火力量體系:
⑥根據國務院(1979) 24號和153號文件,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成立的防火安全委員會,機關企事業單位
防火安全委員會及其防火安全領導小組;
⑦消防教育機構和科學研究機構;
⑧消防科技人員和消防專業工作人員組成的學術性群眾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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